甲蟲車!
車主半年多前因為輪胎抖動而過來檢察!
雖然後來輪胎沒有來我這換!
面對如今的輪胎噪音!
我想 我也只能說!
阿就是南港~ 你能叫他有多安靜!
右前輪底盤異音!
有因!
必有果!
當然男人有時候興趣就是改改自己的車!
享受一下那過程!
但是當不適合的套件裝上車的時候!
杯具就這樣發生了!
RV車上要找狂野靈魂?
才裝了兩個月的避震器先去辦保固吧!
明知山有虎! 偏向虎山行!
“技丸”
聽說是用來防止傳動軸插銷異音的!
怎麼不好好裝好就不用發生這種掩耳盜鈴的事情!
男女之間交往!
關鍵莫過於真誠!
碟盤與來令片之間的磨擦!
ㄧ定要有所軟硬之別!
當男女雙方發生摩擦的時候都太過於強硬!
到頭來絕對是換來分手下場!
如果換了一個對象! 卻都還是硬梆梆的脾氣?
那就是無限在跟換對象當中輪迴!
能夠一直不斷換女朋友好像也是種好事!
如果不擔心雞雞爛掉的話!
當發生來令片鋼纖維過多! 或是攪料不均的時候!
與碟盤產生過大的磨擦力!
未必不是件好事!
撇開瞬間的高溫產生熱衰竭! 還有人未到聲先到異音!
短暫的制動力提升也算是蠻大的優點!
畢竟在賽道上!
少個1秒就是種很大的突破了!
但是在一般道路上?
人未到聲先到的異音絕對會讓人相當難受! 難受!
明明就是兩個零件磨擦才能產生致動力!
那到底是要換來令? 還是碟盤?
為什麼要選些阿撒布魯的東西裝在自己車上!
何苦為難自己呢!
為了正確找到問題點!
以及證明我的理論沒有錯誤!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汽車駕駛人,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
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:
一、在道路上蛇行,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。
二、行車速度,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。
三、拆除消音器,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。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,並吊銷其駕駛執照。
不要把馬路當賽道!
更不要認為甲蟲天生就會飛!
有時候!
守自己本分也是種好事!
人牽不走! 鬼牽摳摳走!
一步錯步步錯!
在一例!
但是起碼他還懂自己錯!
NO1. 這煞車的聲音整個比飛機降落在小聲一點點而以!
NO2. 乖乖的用原廠桶身配短彈簧 兩到三年花一組 還比現在這組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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